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周口出台中心城区“禁放令”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!

周口出台中心城区“禁放令”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

时间:2025-08-25 21:01:30 来源:吹影镂尘网 作者:探索 阅读:838次

周口出台中心城区“禁放令”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

[摘要]□记者于扬实习生李玉坤 本报周口讯大河报记者昨日从周口市获悉,禁放令该市正式出台了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规定(暂行)的周口中心通知”(俗称禁放令),明确中心城区不能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、出台城区放飞孔明灯,禁止否则将被处罚。燃放 周口市明确指出,烟花市区开元路以北、爆竹武盛大道...

  □记者于扬实习生李玉坤

  本报周口讯大河报记者昨日从周口市获悉,禁放令该市正式出台了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规定(暂行)的周口中心通知”(俗称禁放令),明确中心城区不能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、出台城区放飞孔明灯,禁止否则将被处罚。燃放

  周口市明确指出,烟花市区开元路以北、爆竹武盛大道以西、禁放令太清路以南、龙源路以东的区域,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孔明灯,而这个区域正是周口的中心城区。该市要求,各有关区、乡镇办事处是责任主体,应当将“禁放”纳入网格化管理,开展宣传、教育和引导工作,督促本辖区的单位和个人遵守规定。

  对于宾馆、饭店和婚庆公司等服务经营者,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有关规定,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,对劝阻无效的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。对于上述辖区内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、村委会和物业公司,应带头做好禁放工作。否则将面临相应的经济处罚。

  周口市要求,公安、安监、城管、工商、环保等部门,要切实履行职责,对于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,由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。

  而各县(市、区、管委会)的禁放工作,由当地制定相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。

(责任编辑:探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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